中共龙湾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24 17:02:1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11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强烈的紧迫意识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一是态度坚决,分工明确。对照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月2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绝不收兵。三是建章立制,责任担当。我委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发布实施。四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问题27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6个,列入后续整改的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人,清退款项11.5138万元,建立健全制度4项。
一、关于“思想意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购买《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书籍200册分别下发给各机关党组织,作为各单位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和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内容,推动全区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召开“模范机关”建设推进会,印发《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制定“模范机关”建设测评指标体系、进度安排表,分别观摩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监局等3家模范单位建设情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指示精神。
(二)深化融合发展。召集区市监局等10家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问题,围绕如何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等方面积极交流,并对今年的融合工作思路作了阐述。在区直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双争一融合”活动,并写入今年的工作要点,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
(三)推进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全区各机关党组织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考核过程中将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程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单项占比分数达到20%。下发《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建设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
二、关于“履职机关党建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行清单管理,建立责任、提示、督促“三张清单”制度。压实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及支部管理责任,《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为独立章节明确写入要点,举办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并将通过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有效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督促所在支部的单位党委(党组)加大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通过“龙湾区机关党建工作群”浙政钉群指导全区67家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涉及三位同志组织关系迁转到位。京、沪、杭等商会党组织已于2020年4月23日整建制迁转到区投促中心,相关党员档案、党费收缴、组织机构及日常管理方面需要把握的问题,已与区投促中心进行了转告和交接。
(二)深化机关党员管理。在机关党建工作群转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基层各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建立每季度报送党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制度。我委向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等三家单位党组(党委)发出督办清单,督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撤销了区交通运输局总支,成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下发《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做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通知〉的通知》,全面排查机关“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问题,截至目前无单位上报上述党员。压紧主体责任,今后对故意瞒报、漏报情况,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由工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对责任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
(三)推进党建带群建。确定将群团工作写入机关工委工作要点,下发《关于机关团组织建设情况排查的通知》《关于规范区直机关各团组织设置和完善“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团员人数3人以下的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要求有团员(包括临聘人员等)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同时将团组织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浙〔2016〕37号)文件精神,组织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按规定存入特定账户。未明确机关工会的成立、撤销、换届、调整、表彰、奖励等事项由机关工委负责,仍按现行做法继续。机关妇女组织由所在党组织负责审批申请成立、换届、届中调整等事项,我委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并引导妇委会组织发挥作用。
(四)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会专题学习《龙湾区委机关工委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加强对财经管理规定和党费使用管理规定的学习。已完成了2013年至2016年党费账目汇总整理工作,正在按照规定制作规范的会计账册。制定下发《关于下拨部分留存党费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按2019年度各单位上缴工委党费的50%比例划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2021年的党费金额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在线上线下进行了公示。利用主题党日等时机加强教育,严格落实党费每月收缴规定。明确工委支委组织委员为党费收缴责任人,确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同步收缴党费。
(五)教育轮训实现全覆盖。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培训的区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每年将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绩督查范围,分值最高达到5%。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部署了2021年党务干部培训计划,着重强调今后对不履行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的单位,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约谈。
三、关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党建信息化建设。我委与区大数据中心对接,商讨“智慧党建系统”以“单点登录”的方式接入OA办公系统相关事宜。《龙湾区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组建方案》明确工委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委“智慧党建”改版升级拟在市工委和区委组织部的整体筹划下推进。已建立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宣传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宣传科撰写人初审校对,科室负责人复审校对、分管领导终审校对,部分信息最终由常务副书记审定。截至目前,已发布58条宣传信息。两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职报告和2021年工作要点中,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
四、关于“整治形式主义有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街道党建考核。我委与区委考绩办进行初步对接,协调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事宜,我委以书面形式向区考绩办反馈意见,建议将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党的建设—组织工作”中增加机关党建工作内容,由区委机关工委组织实施。将加强对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形成规范的工作指导机制等内容纳入2021年度工作要点,并将进行动态督查工作。从2021年开始,机关党建片组联系制度覆盖街道机关党组织,发文将街道机关党组织纳入片组,参加片组联系会议。
(二)注重廉政谈心谈话。确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为谈心谈话日(遇节假日顺延),于1月15日完成第一季度的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定年度廉政谈心谈话工作计划,谈话对象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每次谈话涉及50%以上的同志。充分评估中层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将业务工作和廉政风险充分结合,不断查找各自工作上存在的风险点,把好廉政关口。
(三)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双组双村联系(海滨街道街道建新村)详细了解建新村贫困户整体情况,与村干部初步协商讨论重点帮扶对象。研究确定3名困难老党员为重点帮扶对象,先后对3名困难老党员开展家访,详细了解情况,充分对接村委会、街道以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委职能优势开展实质性针对性帮扶解决。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整改情况
(一)规范津补贴发放。召开案例分析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高认识,确定清退工作责任人,清退6445元,退回资金71467元。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2013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情形,今后严格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严格发放会议物品。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专题学习了《龙湾区委机关工委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规定业务经费3000元以下的,需在业务开展前报分管领导审定;业务经费在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需在业务开展前将预算费用报分管领导和常务副书记审定,30000元以上的报班子研究后开支。
(三)严格支出经费。领导班子在2月1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对“超标准支出经费”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对于“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的规定,主要是对该规定不了解,我委将在以后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坚决改正,引以为戒。
六、关于“管理财务经费有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目前已经完成了2015年以来机关工委工会、区直机关系统工会账目整理工作,并装订成册,形成了规范的会计账目。严格落实《龙湾区委机关工委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和省、市、区党费管理使用规定,加强现金管理,规范报销凭证提供,做到程序到位、审核严格、材料齐全、账目清楚。
(二)规范群团经费使用。对2013年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将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涉及的27503元,已经由工委的公用经费退回到“大工会”账户。认真学习团费收缴相关规定,按标准收缴团费;2020年11月20日已建立团费收缴账户,9316.5元团费已存入账户。
七、关于“党建引领立标杆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发现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教训,研究讨论调整支委会组成,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谋划2021年支部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调整支部委员,召开支委会进一步明确支委会委员职责,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分别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会、党员大会及组织生活会、理论中心组(扩大)会暨“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主题党日,常务副书记上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永嘉红十三军旧址开展党史教育活动。
(二)强化党员学习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党员学习制度,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党内法规等重点学习内容,并采取主题党日活动、集中研学、专题讨论形式,加强党员学习。今年1月份为每位党员干部配备了一本《党员个人学习记录本》,严格要求做好日常学习及记录。指定党支部宣传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部分党员学习记录本,现场反馈抽查情况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支部书记,全力提高党支部党员学习效果和质量。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对《关于实行有关事项即时报告的通知》(温龙组传﹝2018﹞48号)、《龙湾区(高新区)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温龙委办发〔2018〕78号)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并明确按照文件执行。对个人重大事项未报告的同志谈话提醒,要求杜绝发生重大事项不报告的情形。
(二)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实施干部推荐,指定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推荐等情况,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审核把关,提高班子成员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谨”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针对混岗的问题,已与区编委办对接,今后人员符合条件第一时间调整到位。
(三)严格落实“干部出入境管理”。已将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单位保管,相关同志填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新布控(模版)》等表格,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布控措施已落实到位。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行有关事项即时报告的通知》文件内容,提高按章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已不存在机关同志私自保管港澳台通行证和护照现象。
九、关于“责任落实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修改完善《中共龙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公示制、纪检监察工委监督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班子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觉悟;杜绝发生上下班考勤缺卡现象,并就上下班异常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严格把关经济往来合同,规范班子会议记录本记录。区检察院和区人民法院提供补齐了慰问对象的病历材料、医疗费用支付票据复印件及家庭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二)抓实监督责任落实。开展新一轮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摸,以岗位定风险,每名党员干部和分管领导梳理出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共73项,建立廉政管理档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排查70余项,确保纪律检查的全面性和时效性。班子成员就工委党员干部管理教育、财务管理、宣传阵地管理、工会会费和团费使用、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进一步落实常态监管。
十、关于“上级检查考核整改有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整改。根据2018年-2020年市工委反馈的整改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报告,其中区教育局、区发改局等责任单位整改问题已整改到位。将《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每月理论学习参考》下发各单位组织学习教育,督促全区67家基层党组织按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党员发展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下拨部分留存党费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按2019年度各单位上缴工委党费的50%比例划拨,截至目前完成56个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划拨工作,拨款共计623838元。已将教育局机关党委和卫健局机关党委整建制迁转至我委管理。
下步工作中,龙湾区机关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化。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制度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66838;邮政信箱地址:龙湾区府大楼515室;电子邮箱:299764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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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