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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20 15:5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l7〕4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l8〕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认真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高质量推进我区“五个中心”建设,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提供坚强保证。

2.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统领、思想引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伍、促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服务中心为目的,以建设队伍为保证,将两大任务融入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之中,以队伍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助推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准确把握新时代机关党建规律和特点,从顶层设计上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政策层面上化解长期积累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破解反复出现的问题。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抓起,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坚持全面从严、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抓住“关键少数”,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时代机关党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坚决纠正和摒弃不适应、不适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认识和行为,不断开拓机关党建勇立潮头的新境界。

3.主要目标。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二、重点任务

4.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章,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标准,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表现大数据管理,作为选拔任用依据。

5.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龙湾改革发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坚持以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广泛开展主题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基层宣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6.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当战士不当“绅士”。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宣传教育,深入排查并妥善分类处置党员参教信教问题。加强互联网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做好评估预警,确保网络安全。建设机关网络宣传员队伍,积极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壮大正能量。

7.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传承龙湾文化,厚植文化根基,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能,着力强化和彰显龙湾改革发展的文化支撑。加强职业道德和政务诚信建设,培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家庭、家风、家规建设。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建立党内红色基金,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身心健康。

8.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确保组织、工作全覆盖。突出政治功能,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发展推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一线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区直部门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一般不超过1年。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强基础、创品牌、树标杆”创先争优活动,倒排后进基层党组织,通过限期整改、重点帮扶等措施进行整顿,促进转化提高、晋位升级。

9.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深化拓展阵地标准化、活动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常态化建设内涵,拉高标杆,提高质量,深入推进“四化”党支部建设。强化投入保障,建设标准化的党员活动阵地、学习宣传阵地及红色文化阵地。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规范组织设置、工作程序和痕迹化管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建设,开展“红七月·服务月”“百千结对”“四千结对”“墨香单位”等活动,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建大美”、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坚持典型引路,抓好巩固提升,打造“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

10.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落实党员发展规划,调控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深化“党性体检”,推行“先锋指数”管理,激发党员活力。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加强机关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树牢群众观念。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1.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按“六制六规范”要求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固定党日活动等制度,创新开展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查。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督查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严肃问责,责令整改。

12.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能力本领。按照“既要政治过硬, 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大学习”,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实践性,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技能,着力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使机关党员干部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机关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推动龙湾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

13.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全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推动“深化改革优环境”十条措施、“执纪监督治怠政”十条措施取得实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千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坚持以评促改,打通“中梗阻”,倒逼机关作风效能转变。深入开展“公共服务体验式查访”,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构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瞄准“四风”新表现,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不折不扣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14.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压力传导。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党员干部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严明党纪红线。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清正、和谐机关廉政文化。

15.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党员民主监督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岗位机关党员干部,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党内监督全覆盖。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列席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机关党组织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本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机关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党内监督同群众评议、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科学的监督体系。

16.加强机关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强机关党的统战工作,构建广泛团结联系党外人士工作机制,引导机关党外干部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为龙湾改革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加大亲侨爱侨护侨力度,形成“聚侨力、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坚持党建带群建,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关系,把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开展“红心汇”群团建设工作,把机关群团组织紧紧团结在机关基层党组织周围,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推进机关群团组织改革,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广泛开展先进职工之家、青年号手岗队、“巾帼建功”等系列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发挥凝聚人心、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

17.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创新。深入研究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创新机关党建工作载体,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推进智慧机关党建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党务干部队伍保障。区直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一般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单位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委、党总支按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正职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专用。机关纪委书记应由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员人数较多或直属单位党员较多的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机关纪检工作力量,所需人员在本单位内部调剂解决。严格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和审批程序,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副书记兼任,不设党组(党委)副书记的部门,原则上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总支)所属支部委员会书记原则上由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含机关纪委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的,应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注重选拔有党务工作经历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担任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加大党务干部与其他岗位干部的双向交流。对优秀的机关党务干部,机关工委要积极向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按照党费使用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强化教育培训,实施党支部书记定期轮训计划,把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

19.加强机关党建的基础保障。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从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保障机关党的工作需要。区直机关党员教育经费按区直机关党员数每人每年60元核拨。各部门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按照所辖党员工资总数不少于1%的标准在公用经费中单独列支,由机关基层党组织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党费使用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机关工委党费留存返还比例至少50%。加强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发挥机关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20.加强机关党建的制度保障。机关工委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建立健全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加大机关党建督查力度,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巡察内容,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机制。把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机关党建纳入区委对街道党工委和区直部门(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健全落实机关党建问责制度,对在巡察、督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四、组织领导

21.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发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合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机关工委工作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解决困难和问题。构建以机关工委宏观领导、分类指导、总体规划、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为主,部门党组(党委)具体领导、组织落实、协同发力、直接负责为主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

22.建立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机关工委领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23.加强机关工委建设。区直属机关(高新区管委会机关)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高新区委)的派出机构,领导直属机关(高新管委会机关)党的工作和机关群团组织工作。选好配强工委班子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工委书记应提名为区委委员人选。机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机关党的工作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配备必要的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区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街道机关党委和部门系统机关党的工作的指导,完善区、街道及部门系统机关党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全区机关党建工作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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