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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点名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向扶贫财物“动奶酪”5人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17-10-09 11:17: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昨天,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有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市纪委表示,从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来看,行径恶劣,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各级纪委将持续亮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这五起案件是:

  苍南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林增阔、县农办扶贫开发科原主要负责人谢秉相等人滥用职权、内外勾结骗取扶贫资金及受贿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林增阔、谢秉相等人通过事先与企业约定分成、授意企业伪造申报材料等方式套取专项扶贫补助资金10万元。2016年,林增阔、谢秉相等人明知马站镇崇安村68户农房改造户不符合异地搬迁补助对象条件,仍审核通过搬迁补助申请并下拨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37.76万元,并从中收受1万余元超市购物卡及其他物品。2012年至2017年,林增阔在担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期间,对扶贫资金雁过拔毛,先后收受20余名扶贫资金补助对象财物共计8.9万元。2017年8月22日,林增阔、谢秉相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苍南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董祖端“靠山吃山”、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受贿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董祖端利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灵溪镇西程村等五个村共80余间农房改造工程,并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审批、发放过程中对其给予照顾,从中收受现金11万余元。2016年,董祖端利用职务便利,以“搭空股”的形式与他人共同承揽马站镇崇安村68户农房改造项目工程,从中共获利约18万元。2017年8月22日,董祖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温州市岙底小学(原鹿城区藤桥实验小学)原工会主席陈国炜侵吞、挪用贫困学生营养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陈国炜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增配送单、虚开发票的形式贪污学校食堂公款16万余元,挪用学校工会和食堂公款14万余元用于赌博和偿还因赌博所欠的债务。以上款项中,部分为“国家营养餐计划”对贫困学生的补助款。2017年8月26日,陈国炜受到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瑞安市陶山镇林华村原村报账员夏晓雷挪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调剂款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初,夏晓雷在协助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中,陆续挪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调剂款和医疗保险费23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此外,夏晓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社保工作人员伪造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为他人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及转保养老保险手续,非法收受贿赂17.6万元,其中夏晓雷分得10万元。2017年7月,夏晓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辞退处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泰顺县农业局原副主任科员薛长松贪污台风慰问款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薛长松在“菲特”台风慰问工作中,利用重复报销等手段,贪污2万元台风慰问报销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此外,薛长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25日,薛长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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